熊国华
高级合伙人律师
执业证号:
14401201310017417
专业年限:15年
教育背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
熊国华律师曾在某省会城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察工作多年,先后担任大型上市公司法务总监、高管。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第三届专家库专家。专注企业法律顾问、重大商事诉讼及刑事辩护领域已15载,办理刑事、刑民交叉等重大复杂法律争端案件数百起,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突发危机化解能力。以“更诚信、更高效、更尽责、更专业、更务实”作为服务理念,广受委托人好评。
典型案例

熊国华律师擅长的专业领域包括企业法律顾问,风险防控及企业合规、企业投融资、股权架构、涉税法律事务,重大商事诉讼,重大复杂刑事犯罪辩护,特别是金融证券领域犯罪,自然资源(采矿)领域犯罪,职务犯罪,走私犯罪,经济类型犯罪的辩护。代表案件包括:

·公安部督办案件广东某市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中第一被告人庞某的辩护人,该案涉案金额数十亿元。

·广东省公安厅督办案件某市矿业大亨涉黑、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地等案件律师辩护团总指导,并担任第一被告人矿业大亨的辩护人,经过充分的抗争该案跨市异地审判,取得不构成黑社会罪,在人身刑和财产刑均取得超预期效果。

·广州某公司、刘某、肖某、姚某等人特大走私案件中姚某的辩护人,成功辩护法院认定姚某从犯。

·某资本大佬在一审认罪认罚判处5年实刑后,二审介入,据法抗争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二审发回重审,取得减刑并缓刑的良好结果。

·某集团公司某市项目公司经理故意伤害将业主打死一案,引起当地市民千人在市政府门前拉横幅静坐情愿,媒体各种负面报道不利的危机情形,组织辩护团队进行危机处置,并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取得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的超预期良好结果。

· 某集团公司项目公司部门经理破坏电力设备罪,成功取保候审。

·某环境污染罪一案成功取保候审,后撤销案件。

·李某失火罪一案成功取保候审,后撤销案件。

·某房地产公司股东兼高管傅某职务侵占400余万,提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傅某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无罪辩护意见,最终该意见被法庭采纳,傅某无罪释放,并获得国家赔偿。

·夏某、肖某、熊某、曾某共同贩卖毒品,涉案病毒数公斤,熊国华律师担任夏某辩护人,提出夏某应当减轻处罚辩护意见,被法庭采纳,夏某轻判有期徒刑12年,其余被告人被判处死刑。

·梁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提出辩护意见,梁某不构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最终该案被撤销。

·王某交通肇事罪,经交涉,王某被成功取保候审。

·王某贩卖毒品案,一审被判处死刑,代理二审,最终改判死缓。

·吴某涉嫌强迫交易罪,最终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裁定。

·丁某合同诈骗罪,涉案金额3000万,最后轻判有期徒刑十年。

·唐某涉嫌非法传销罪,涉案金额高达30亿元,最后轻判有期徒刑十年。

·王某涉嫌贩卖毒品5公斤,案件有重大疑点,最后无罪释放。

·某投资公司股东纠纷一案,涉案标的10亿,取得良好效果。

·广东某建筑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涉案金额6000万,全部胜诉。

·广东某市建筑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涉案金额3000万,全部胜诉。

学术成果


·《无罪辩护的几个技巧》

·《论职务侵占与违法财务制度之区别》

·《论毒品犯罪中主观明知的认定》

·《企业刑事风险防范与应对》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工作流程》

·《企业法务工作流程》

·《浅议离婚案件中股权分割问题》




实务经验

熊国华律师从业以来潜心研究法律和大量法院判例,法理功底深厚,实务操作经验丰富,诉讼技巧娴熟,思维敏捷、论证严密,特别善于处理疑难复杂案件和突发性事件,具有极强的危机化解能力,并善于从细微处着手,寻找对委托人最有利的辩护方案,经常运用独到的方法和见解,将一般认为不可能办的案件或者不可能胜诉的案件办成,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熟悉公权力运作流程,善于和检察官、法官沟通,深谙法官审判思维,在法庭上敢辩、善辩,但又不追求表面的哗众取宠,而是非常务实的从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出发与办案机关协调沟通,很多观点都能为法庭接受采纳。熊国华律师代理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大部分都获得良好的判决结果,有的无罪释放,有的办理取保候审,有的撤销案件,有的不予起诉,有的被减轻或从轻处罚,受到当事人及家属的高度信任和称赞,并有部分案件被《南方都市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广州电视台等媒体作为典型案例刊登。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秋广场F座16层 邮编:510623
电话:020-83277990
传真:020-83277008
邮编:510623
邮箱:mingsi1705@163.com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