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公益

07
2025/08
明思党支部党史学习第41期:渡江战役

渡江战役,是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人民解放军突破国民党军长江防线的作战。

·重要内容

在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的沉重打击下,国民党政治、经济、军事陷入了总崩溃。当南京国民党政府拒绝在已达成的和平协定上签字后,毛泽东主席和朱德总司令于1949年4月21日发布了《向全国进军的命令》。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第三野战军和第四野战军一部,在长江中、下游地区对国民党军进行的规模巨大的强渡江河战役。1949年4月23日,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宣告了国民党22年反动统治的灭亡。1949年5月3日解放杭州,5月17日解放了武汉三镇,5月27日完全攻占了上海。1949年6月2日,解放了崇明岛。在渡江战役中,人民解放军以木帆船为主要航渡工具,广大指战员发扬英勇顽强、有进无退的战斗作风,不顾国民党军队陆海空协同的炮火阻击和多次反扑,千帆齐发,一举突破国民党军的长江防线,并以运动战和城市攻坚战相结合,合围并歼灭其重兵集团。此次战役共歼灭国民党军43万余人。

·历史意义

渡江战役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在战略追击阶段发起的一次大规模战略性战役,也是人民解放军战争史上规模空前的强渡江河进攻战役。此役,解放了南京、上海、武汉等大城市,为日后解放华东全境和向华南、西南地区进军创造了重要条件,大大加快了全国解放的进程。

27
2025/05
明思党支部党史学习第34期:《五四指示》

随着国民党军事进攻的不断扩大,国内阶级矛盾的上升和解放区群众运动的发展,作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土地政策的减租减息,已不能适应农民的要求。在反奸清算、减租减息斗争中,农民进一步要求消除封建剥削,并且已经突破减租减息的范畴。为满足农民对于土地的迫切要求,进一步发动农民,准备进行自卫战争,中共中央于1946年5月4日发出《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史称《五四指示》)。

·重要内容
  
中共中央根据会议讨论的结果发出《五四指示》,将党在抗战时期实行的削弱封建的减租减息政策,改变为实行“耕者有其田”的政策。指示要求“各地党委必须明确认识,解决解放区的土地问题是我党目前最基本的历史任务,是目前一切工作的最基本的环节。”指示规定解决土地问题的方式一般不是无偿没收,而是通过清算和购买实现有偿转移。指示还具体规定不可侵犯中农土地,要保护工商业,对富农和地主、地主中的大中小、恶霸非恶霸要有所区别,对开明绅士等应适当照顾,允许中小地主、富农、开明绅士保留多于农民的土地。
·
历史意义

各解放区根据《五四指示》,迅速开展了土地制度改革运动。到1947年2月,全解放区已有三分之二的地区,解决了土地问题,进一步巩固了解放区和加强了对革命战争的支援。


07
2025/07
明思党支部党史学习第38期:中共中央发布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

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提出召开没有反动分子参加的新政协会议。

·重要内容

“五一口号”初稿共25条,毛泽东同志对其逐字逐句进行审核,共修改27处。最重要的一处修改是第五条。

初稿第五条为“工人阶级是中国人民革命的领导者,解放区的工人阶级是新中国的主人翁,更加积极地行动起来,更早地实现中国革命的最后胜利”。毛泽东同志将其修改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

这一修改,高度概括了中共中央的建国方略,正式向国内外宣告要成立新政权、建立新中国,开启了中国共产党协商建国的精彩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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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意义

“五一口号”发布后,立即在海内外引起热烈反响。

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人民团体、海外华侨等组织和个人纷纷发表宣言、通电、声明、文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主张,希望早日召开新政协,成立民主联合政府;1948年5月5日,李济深、何香凝、沈钧儒、章伯钧、马叙伦、王绍鏊、陈其尤、彭泽民、李章达、蔡廷锴、谭平山、郭沫若12位民主人士联名致电毛泽东和全国同胞,响应中共“五一口号”;各民主党派纷纷响应。台盟、民建、民进、致公党、民盟、农工党、民革、九三学社及民联、民促、救国会等民主党派以及海内外各界、各阶层人士纷纷举行会议,发表声明、通电、宣言,支持和响应中共“五一口号”;海外华侨积极响应。1948年5月4日,陈嘉庚在新加坡主持召开侨团大会,支持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主张,并代表120个华侨团体致电毛泽东,响应“五一口号”。随后马来西亚、印尼、菲律宾、加拿大、古巴等海外侨团纷纷电函响应。

正如李济深、沈钧儒、马叙伦、郭沫若等55名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民主人士,在1949年1月22日联合发表的《我们对时局的意见》中所表示的:“愿在中共领导下,献其绵薄,贯彻始终,以冀中国人民民主革命之迅速成功,独立、自由、和平、幸福的新中国早日实现。”这个声明表明,中国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公开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揭开了中国共产党同各党派、各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协商建国的序幕,奠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础。

02
2025/07
明思律所党支部开展“追寻红色足迹 凝聚奋进力量”主题党日活动
  7月1日,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4周年之际,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与广东省湖南常宁商会党支部联合开展“追寻红色足迹 凝聚奋进力量”主题党日活动。双方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及群众代表共30余人参与活动,通过沉浸式红色教育,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献礼党的生日。
 
  上午9时30分,全体成员前往增城区东江纵队红色教育基地,开启红色文化学习之旅。在东江纵队陈列馆内,党员们通过历史文物、影像资料重温华南抗日武装斗争历程;在革命英雄纪念碑前,全体肃立默哀,深切缅怀革命先烈。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铿锵有力的宣誓声在纪念碑广场回荡。党员们面向党旗重温入党誓词,激励大家永葆政治本色。随后,集体观看纪录片《东江纵队抗战纪实》,高唱《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在红色旋律中感悟初心。

本次活动以“七一”建党节为契机,构建起“学思践悟”的完整闭环,形成“红色教育铸魂、共建共享聚力”的党建共建模式,为探索律所党建工作提供了新思路和新路径。

28
2025/06
明思党支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会
  为扎实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6月26日下午,明思律所党支部组织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会。会议由支部书记余国祥同志主持,律所合伙人、支部委员和党员参加了学习。
  会上,党员群众共同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和经验》《八项规定改变中国》等内容。主持人强调,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对增强律师行业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确保律师事业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支部将持续深化学习教育成果,引导党员群众律师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优良作风开创支部工作新局面。

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学习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将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依法依规执业,自觉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每一个案件办理、每一次法律服务中,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21
2025/06
明思党支部党史学习第37期:千里跃进大别山

1947年6月30日,晋冀鲁豫野战军司令员刘伯承、政治委员邓小平率晋冀鲁豫野战军第1、第2、第3、第6纵队共12万人,从张秋镇至临濮集段强渡黄河,发起鲁西南战役,在1个月的作战中,共歼国民党军4个整编师部9个半旅6万余人,揭开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进攻的序幕。

1947年8月7日至27日,晋冀鲁豫野战军主力击破国民党军20多个旅的围追堵截,先后越过陇海路,涉过黄泛区,跨过沙河、涡河、汝河、淮河等天然屏障,南征进入大别山,先后解放11座县城,完成了千里跃进的任务。之后,该部始称“刘邓野战军”或“刘邓大军”。

·重要内容

在此次军事行动之前,毛泽东、邓小平及刘伯承曾经反复研究过,这是一次大胆的军事冒险,甚至赌博。在出发前的誓师大会上,邓小平提出了这次行动的三种可能:一、部队到不了大别山;二、部队到大别山后站不住脚;三、部队扎根大别山。他继续提出,要坚决避免第一、二种结果,努力实现第三种结果。因为第一种的结果是,刘邓大军被消灭,第二种结果是,返回根据地打游击。

在后来的淮海战役的时候,刘邓在大别山的战略游击区的建立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如果没有刘邓在西线的积极运动和作战,则无法达成对国民党在徐州周围集结的重兵集团的包抄任务,则只可能是华东野战军在徐州东北地区打一个小规模的淮海战役。1948年11月15日夜,中原野战军攻占宿县,歼敌1个师,切断了敌徐州与蚌埠间的联系,完成了对徐州的战略包围。这是淮海战役发展成为巨大的战略决战规模的关键。而中原野战军,也就是刘邓部在大别山地区的跃进,使得他们能够占据一个有利的攻击位置,从而能够与华东野战军实现东西夹击这样大规模的战役合围。

所以刘邓大军跃进大别山是一个伏笔,是在一次历史转折时刻的壮举,其成败不可单拘囿在刘邓在大别山的战斗损失上。刘邓脱离后方,以弱击强,能够全建制地坚持到全局范围的战略反攻,这便是伟大的胜利,也揭开了全国性战略进攻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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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意义

此战,是解放战争的一个伟大转折。在这一历史转折关头,中共中央军委以晋冀鲁豫野战军主力组成战略突击队,在各解放区军民的策应和后面两路大军的配合下,采取无后方的千里跃进的进攻样式,直捣国民党统治的大别山区,创建了大块革命根据地,威胁其首都南京和武汉两大重镇,为转入全国性的战略进攻奠定了基础。这一创造性的战略决策、独特的战略进攻样式和丰富的作战经验,给毛泽东军事思想增添了新的内容。

15
2025/06
明思党支部党史学习第36期:“五二零”爱国民主运动

1947年春夏之交,国民党当局把对解放区的侵犯改为重点进攻,南京、上海相继爆发了声势浩大的民主爱国运动——学生们提出“反饥饿、反内战、反迫害”的口号,进行集体罢课、游行示威。

·重要内容

1947年5月20日,华北、宁沪等地学生分别在北平、天津、南京和上海等地举行了“反饥饿、反内战、反迫害”大游行。学生们一路高呼:“反内战、反饥饿、反独裁”,“反对征兵征粮”,“增加教育经费”,“取消特务组织”等口号,并积极准备于6月2日发动罢课、罢教、罢工、罢市。各地游行队伍遭到国民党特务和军警的血腥镇压。当天是国民参政会四届三次大会开幕之日,国民党当局在首都南京布下重兵,严阵以待,前往南京举行联合示威游行的宁沪苏杭16个专科以上学校6000多名学生,遭到国民党军警水龙、皮鞭、棍棒袭击,学生重伤19人,轻伤104人,被捕28人;天津学生有17人被捕,近50人受伤;这就是震惊全国的“五二零”惨案。
·历史意义

以反饥饿、反内战、反迫害为内容的“五二零”运动,是解放战争时期继“一二一”运动之后又一次伟大的学生爱国运动,是民盟南京地方组织与国民党独裁政府斗争中重要的一页,光辉的一页,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光辉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   

正如毛泽东在《蒋介石已处在全民的包围中》一文中所指出的:“中国境内有了两条战线。蒋介石进犯军和人民解放军的战争,这是第一条战线。现在又出现了第二条战线,这是伟大的正义的学生运动和蒋介石反动政府之间的尖锐斗争。”“五二零”运动不但开辟了解放战争第二战场,而且与人民解放军的军事进攻紧密配合,推动中国革命新高潮的到来,使国民党反动统治陷于全民包围之中。“五二零”运动壮大了反蒋爱国民主统一战线,它促进了国统区爱国民主运动的高涨。

05
2025/06
明思党支部党史学习第35期: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正式成立

1947年5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正式成立,乌兰夫当选为自治区政府主席。这是抗日战争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内蒙古区域自治运动所取得的重要成果。19日,毛泽东主席和朱德总司令联合复电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祝贺我国建立了第一个规模较大的民族自治区。为了加强对内蒙古自治区的领导,党的内蒙古工作委员会于7月9日宣告成立。

·重要内容

1947年4月23日至5月3日,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在乌兰浩特召开。会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政府施政纲领》、《内蒙古自治政府暂行组织大纲》等重要文件,明确规定:自治政府的任务是团结自治区内的蒙、汉、回各族人民,推翻帝国主义扶持下的国民党封建买办大汉族主义的统治,为实现内蒙古地区各族人民的彻底解放而奋斗。会议选出临时参议会,并经参议会选出内蒙古自治政府,乌兰夫任主席。5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正式宣告成立。26日,中共内蒙古工作委员会成立,乌兰夫任书记。从此,内蒙古自治政府和内蒙古自卫军(1948年1月1日改称内蒙古人民解放军)在内蒙古工委统一领导下,更加有力地开展内蒙古民族自治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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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意义

内蒙古自治政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第一个少数民族自治政府。它的成立,证明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是完全正确的。这一政策,是党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学说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符合中国各民族关系的情况,对于实现各民族一律平等、促进民族团结,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为各少数民族实行区域自治开创了先例、积累了经验。

20
2025/05
明思党支部党史学习第33期:重庆谈判和《双十协定》
  重庆谈判,是抗日战争胜利之际,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两党就中国未来的发展前途、建设大计在重庆进行的一次历史性会谈,后国共双方达成《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即“双十协定”。
·重要内容

  从1945年8月29日至10月10日,经过43天的艰苦谈判,1945年10月10日,国共双方代表签订《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并公开发表。国民党政府接受中共提出的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双方协议“必须共同努力,以和平、民主、团结、统一为基础”“长期合作,坚决避免内战,建设独立、自由和富强的新中国”。双方还确定召开各党派代表及无党派人士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共商和平建国大计。这是重庆谈判最重要的两项成果。此外,谈判还达成迅速结束国民党的“训政”,实现政治民主化;党派平等合法;释放政治犯等协议。
·历史意义
  重庆谈判的举行和双十协定的签订,表明国民党方面承认了中共的地位,承认了各党派的会议,使中国共产党关于和平建设新中国的政治主张被全国人民所了解,从而推动了全国和平民主运动的发展。
11
2025/05
明思党支部党史学习第32期: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是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而设立的纪念日,时间为每年的9月3日。
·重要内容

  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裕仁以广播《终战诏书》的形式,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无条件投降;9月2日,日本政府正式签署投降书,标志着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最后胜利。1946年,当时的国民政府以决议的形式,正式确定每年9月3日为抗战胜利纪念日。1949年12月23日,政务院以8月15日为抗日战争胜利日。1951年8月13日,政务院发出通告,确定抗日战争胜利日为9月3日。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进行修订,延续9月3日为抗战胜利纪念日。2014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每年9月3日国家举行纪念活动。
·历史意义
  设立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是为了牢记历史,铭记中国人民反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艰苦卓绝的斗争,缅怀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中英勇献身的英烈和所有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作出贡献的人们,彰显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的重要地位,表明中国人民坚决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激励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共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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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2025/04
春之播种——“明思法学教育发展基金”启动仪式在武汉大学顺利举行

4月24日下午,明思法学教育发展基金启动仪式在武汉大学法学院举行。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捐赠500万元设立“明思法学教育发展基金”,专项用于支持武汉大学法学院人才队伍建设、学科发展及国际交流水平的提升。
  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主任方昀、校友代表夏金莱、武汉大学副校长李资远等出席了仪式。武汉大学校友事务与发展联络处副处长叶琳娜与方昀分别代表武汉大学和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签订捐赠协议,李资远向方昀颁发捐赠证书。



  方昀表示,作为校友,他始终将回报母校视作本分,多年来坚持捐赠,唯一目的是希望学校更好发展、学院更好建设、学生更好成才。他强调,捐赠的真正价值在于领导和老师们的辛勤付出,正是师生们的共同努力让每一份善意得以最大化实现。他希望法学院能加强职业引导,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交流,助力学生多元成长。

李资远对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捐赠设立教育基金支持学校建设和发展表示衷心的感谢。他回顾了明思律师事务所与武汉大学法学院源远流长的合作关系,多年来,律所累计捐赠金额已近3000万,为学院发展和学生成长提供了全方位支持,此次捐赠也将为学院提升办学水平、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注入新的活力。他强调,明思律师事务所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践行着武大法律人的使命,希望明思律师事务所与法学院能以此为契机深化校企合作,共同培育新时代法治人才,携手为国家法治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近十年来,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累计向武汉大学法学院捐款近3000万元,参与设立了珞珈法学发展基金、何华辉基金,独立设立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基金、民商法科建设基金和明思奖学金。此次再向武汉大学捐赠500万元用于设立明思法学教育发展基金,旨在深入推进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激励更多武大学子成长为法治中国的栋梁之才。


09
2025/01
明思爱心,情暖定日——明思律所第二期捐款助力西藏定日抗震救灾
  地震无情,人间有爱,一方受灾,八方支援。1月7日9时5分,西藏日喀则市定日县发生6.8级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灾情发生后,明思律所在明思党支部的带领下,全所人员迅速行动,并发起“明思爱心,情暖定日”的捐款活动。
  此前,明思律师们已迅速响应完成了第一期捐款10万元,为灾区送去了第一份温暖与关怀。今日,“明思爱心,情暖定日”活动全面启动,律所更多人员积极参与进来,半天就筹集到第二期捐款11万元。截至1月9日15:00,活动累计捐款21万元。两期捐款均通过广东省慈善总会定向捐往西藏定日,用于西藏日喀则市定日县的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明思律所始终秉持公益为己任的理念,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天灾无情,但撼不动中华民族的团结与坚韧;地震凶猛,但难抵众志成城的决心与力量。明思律所仍将继续关注西藏定日的抗震救灾情况,助力重建工作,勇担社会责任。明思律所相信,风雨过后见彩虹,温暖与希望终在高原上绽放,爱与善的力量将在人间传递。
10
2022/09
明思爱心|明思律师助力在穗贫困儿童成长
  近日,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新时代文明实践精神,广州市黄埔区委政法委、黄埔区长岭街道办事处开展了“点亮心愿·与爱同行”微心愿认领活动。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工会主席周小龙第一时间组织明思律师发起爱心捐款,为微心愿活动添砖加瓦。


  本次爱心圆梦行动主要是通过收集黄埔区辖区内来穗困难家庭儿童的“微心愿”,号召爱心人士和单位积极认领“微心愿”。旨在帮助来穗困难儿童完成家庭小心愿的同时,也为来穗困难家庭送去一份温暖,营造关爱来穗困难家庭的互助氛围,凝聚社会力量,传递社区温暖,为来穗人员融入广州献出明思律师的一份力量。
  初心不改献公益,公益是明思律师不变的追求。此次活动的开展,明思律师在律所工会主席周小龙的组织下通过自愿捐赠、动员亲友参与活动等方式为微心愿活动的顺利开展做出微薄贡献,实现了需求与服务的良性互动,使“微心愿”凝聚成“大能量”,让更多的人奉献爱、传播爱,激发社会正能量。
08
2022/09
明思爱心 | 情系四川地震灾区——明思律师首期捐款二十余万元驰援四川
导读
  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甘孜泸定县6.8级地震作出的重要指示,通过广州市慈善会向灾区捐款20余万元,支持抗震救灾工作。

  9月5日12时52分,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发生6.8级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地震发生后,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对四川灾情高度关注,明思党员律师快速响应、紧急集结,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明思党员律师的带领下,明思律所在第一时间发起“明思爱心,情系四川地震灾区”的捐款活动。


  灾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活动一经发起,全体明思人积极响应,截至202297下午6点,明思律所全体60名律师首期筹集捐款达205000元。本次筹集的爱心捐款通过广州市慈善会捐往四川地震灾区,全力支持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为抗震救灾贡献绵薄之力。
  守望相助,度过风雨。无论是捐款、物资或是技术支持,都是一线希望的曙光。明思律所将持续关注四川地震灾区救援进展和震后重建工作,全力助力政府与社会各界的抗震救灾工作,用实际行动诠释明思人的使命担当。
20
2022/06
明思律师参与南沙企联“益同行——爱心足球,携手童行”公益活动,关爱身心障碍青少年儿童
  6月18日,为助力青少年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给予身心障碍青少年儿童更多关心和爱护,同时促进社会志愿者对特殊群体的了解,明思律师陈立成参与南沙企联“益同行——爱心足球,携手童行”公益活动,陪伴特殊青少年儿童进行足球训练。

  活动中,陈立成律师以“一带一”的方式耐心地陪伴孩子们进行足球训练,按照教练的要求引导孩子们完成指定动作,带动孩子们积极投入练习,挖掘孩子们的运动潜能。活动向特殊青少年儿童群体传播快乐、健康、积极向上的生活理念,为其提供社交平台,鼓励他们多接触社会、多与人交流,提高其社交能力和集体意识。本次活动不仅增进了陈律师和孩子们之间的情谊,让孩子们体验了足球运动的乐趣,还帮助他们进一步建立起生活自信。


  陈律师表示这是一次珍贵的志愿服务体验。通过本次活动,他走近了这类特殊少年的内心,增加了对特殊群体的了解。当孩子们一点点学会教练的动作时,陈律师切实感受到了助人为乐的快乐感和充实感。他希望自己的行动能够带动更多人关注这类特殊群体,鼓励更多特殊青少年儿童走上足球场,和普通人一样快乐地踢球。
(为保护特殊青少年儿童隐私,所有照片均对其进行了打码处理)
16
2022/06
润物无声——爱心书桌筑梦启航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立业兴邦,教育为本。一张好书桌是学习的地方,也是孩子们梦想起航的地方。2022年5月,为让学生们拥有一个舒适温馨的学习环境,助力学生快乐学习,由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捐赠河南省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贾寨镇丁庄小学书桌班项目已经完成,所有捐赠的书桌、讲台、牌匾已到达学校,学校已投入使用。
河南丁庄给明思的感谢信
  
  
“小书桌,大梦想”,一个小小的书桌,承载的不仅仅是知识的重量,更承载了一个孩子的未来,一个家庭的未来,一个国家的未来。
  善举创造和谐,爱心传承美德。明思律所发展壮大的同时,非常愿意承担更多、更大的社会责任,反哺社会,为社会多做贡献。
02
2019/12
润物无声——明思律师捐资助学送温暖

     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自2002年成立以来,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关心贫困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热衷于公益事业。每年持续坚持捐资助学,为我国的教育事业、为各地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奉献力量。 

     2019年,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向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寻乌县、湖南省娄底市石马山镇、宁都县、化县广西省桂平市木根镇、广东省化州市文楼镇、播扬镇等辖区内共24所学校捐赠41个图书角、1885套书桌、26张讲台、42块冠名牌匾、床铺160套、牌匾10块,直接受惠学生多达3000余人。



    2019年11月30日,在寒冬即将来临之际,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周小龙律师走进化州播扬中学,开展捐资助学送温暖活动,为播扬中学的学生们送去爱心桌椅。



       放学后的操场上,学生们欢声笑语,周小龙律师与学生们亲切交谈,教导他们应当努力学习,树立信心,克服困难,回报社会。努力把来自社会的关爱化作战胜困难的强大动力,用自己的智慧与双手创造美好明天。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百年大计,教育为本,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也是我们党不断发展的希望,无论社会还是个人都应为之倾注最大的关注与帮扶。 

      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以精准扶贫的方式资助贫困中小学校近两年捐款超百万元,用以改善贫困地区学校教育硬件设施,捐赠学生书桌、学生床铺、捐建图书室、电脑室、修葺校舍,为贫苦学生提供良好的受教育环境,圆学生们的读书梦。


25
2019/11
珞珈情深,饮水思源——明思律师参与设立“珞珈法学发展基金”
       11月23日下午,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方昀主任出席武汉大学“珞珈法学发展基金”签约仪式,武汉大学校长窦贤康、副校长吴平、副校长李建成、副校长周叶中、校友事务与发展联络处处长邓小梅、法学院党委书记孙德元、法学院院长冯果、法学院师生代表以及各捐赠单位共同出席本次仪式。

       签约仪式由武汉大学副校长周叶中主持,周校长指出,“珞珈法学发展基金”目的在于提升武汉大学法科教育事业整体建设质量和水平。该基金同时开设线上以及线下捐赠渠道,获得了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积极响应。”珞珈法学发展基金“的设立必将为武大法学的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珞珈情深,饮水思源,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众多合伙人及专职律师均为武汉大学校友。此次,在武汉大学法学院恢复法科教育四十周年暨法科创建一百一十周年之际,方昀主任为回馈母校,携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向武汉大学捐赠1000万元参与设立“珞珈法学发展基金”,大力支持武汉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

      时光流转,不变的是武大学子薪火相传、感恩回馈、初心永在的情怀。至此,明思律师于2019年已向武汉大学捐赠超过1500万元(2019年6月,方昀主任还代表明思律所向武汉大学法学院捐赠超过500万元设立“明思教育专项基金”)。


       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一直关注社会公益、聚焦法学教育,把履行社会责任当做律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举办公益活动,传递社会正能量,在做好律师本职工作,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同时,将继续踊跃举办参与公益活动,为社会传播爱与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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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
明思律所党支部助力“心成长·启航”公益课堂

近日,由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与广州市乐善助学促进会共同举办的“明思乐基金-心成长·启航”项目顺利展开,此基金项目旨在对学员开展心理知识公益课。该公益课共有五个主题,分别为《家庭与成长》、《情感、婚姻与性》、《亲子关系新方法》、《个人生涯规划》、《常见家庭、亲子问题解析》。主要面向社会心理工作爱好者、乐于终身成长的家庭以及公益志愿者。

明思乐心基金此次面向社会积极推行心理援助课程,宣传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有效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以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影响下一代,达到有效提升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效。

      10月19日-20日,我所党支部与来自省内外近百位社会心理工作爱好者一起参与沈家宏教授的《家庭与成长》专题课堂。



课上,沈家宏教授从一个热门电视剧“都挺好”入手,从家庭动力学角度,带领学员探究、理解人的早年经历、原生家庭是如何影响个体一生的发展,从而找到影响我们人生成长的因素,让我们与家庭动力和解,与父母和解,与自己和解。让原生家庭里的强迫性在我们的再生家庭里不再继续上演,最大可能地避免人生的不幸,突破人生中的一些限制,让我们的生命潜能最大化,让我们和下一代拥有更加完美幸福的人生。



沈家宏教授本次课堂目标在于使得在座学生都能够看见家人,善待家人,掌握幸福家庭构建的理念和基本技能,提高个人和家庭的幸福感。



“明思乐基金-心成长·启航”项目秉持“帮助城市家庭、帮扶农村孩子”的理念,持续开展公益项目,获得广泛的好评。



     本次公益课堂希望通过心理学知识的传播和分享,让更多人能够认识自己、了解自己、接纳自己,懂得更多的与自己对话,去寻回本我,做好自己;
让更多人能够认识和审视自己与家人、与社会、与外在一切的关系,与外在和解并和谐相处;让更多人抬头看到蓝天,往前看到希望,低头重拾信心和希望。



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及全体律师坚持举办公益活动,投身社会公益事业,传递社会正能量,在做好律师本职工作,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同时,将继续踊跃举办参与公益活动,为社会传播爱与奉献。



06
2019/06
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为贫困地区学生设立专项助学基金

2019年5月25日,方昀博士一行代表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全体成员应邀参加广州市乐善助学促进会(下称乐助会)成立15周年庆典。庆典现场,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被特别授予“五星慈善单位奖”。

在此次周年庆典中,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全体律师再次捐助100万元设立“明思乐心助学基金”,坚持公益扶贫工作,帮助贫困学生就学。

方昀博士、庞晨光晓律师、陈立成律师代表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全体成员与“乐助会”爱心人士一道为“明思乐心助学基金”启动仪式进行剪彩。

方昀博士作为特邀嘉宾为获得“毅力奉献——白金奖”、 毅力奉献——金奖”的优秀志愿者颁发奖杯。

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在争做法律服务业务强所的同时,坚持开展和参与公益扶贫工作,承担社会责任。仅在对贫困地区、贫困学生的捐资助学方面,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已经坚持超过八年。期间,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携手乐助会,以“点亮梦想,爱心助学”为主题,开展系列捐资助学活动和项目,荣获“广东企业社会责任榜”优秀公益项目。不仅在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还发动律所律师亲身参与活动,对资助对象实体考察和走访、与学校师生面对面交流互动。

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的全体律师坚持公益扶贫工作,传递社会正能量,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在做好律师本职工作,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同时,将继续踊跃参与公益扶贫活动,为社会传播爱与奉献。

本文转载自中国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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