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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思党支部党史学习第34期:《五四指示》

随着国民党军事进攻的不断扩大,国内阶级矛盾的上升和解放区群众运动的发展,作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土地政策的减租减息,已不能适应农民的要求。在反奸清算、减租减息斗争中,农民进一步要求消除封建剥削,并且已经突破减租减息的范畴。为满足农民对于土地的迫切要求,进一步发动农民,准备进行自卫战争,中共中央于1946年5月4日发出《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史称《五四指示》)。

·重要内容
  
中共中央根据会议讨论的结果发出《五四指示》,将党在抗战时期实行的削弱封建的减租减息政策,改变为实行“耕者有其田”的政策。指示要求“各地党委必须明确认识,解决解放区的土地问题是我党目前最基本的历史任务,是目前一切工作的最基本的环节。”指示规定解决土地问题的方式一般不是无偿没收,而是通过清算和购买实现有偿转移。指示还具体规定不可侵犯中农土地,要保护工商业,对富农和地主、地主中的大中小、恶霸非恶霸要有所区别,对开明绅士等应适当照顾,允许中小地主、富农、开明绅士保留多于农民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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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意义

各解放区根据《五四指示》,迅速开展了土地制度改革运动。到1947年2月,全解放区已有三分之二的地区,解决了土地问题,进一步巩固了解放区和加强了对革命战争的支援。


发布时间:2025/05/27 文章作者:明思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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