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1日,中国外交部部长周恩来向各国政府发出中央人民政府公告,第二天苏联政府发来照会,决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并互派大使。3日,周恩来复电,表示热忱欢迎中苏建交并互派大使。1949年10月3日,中苏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中苏建交,带动了一批新民主主义国家同中国建立正式外交关系。
重要内容
自10月2日至10月14日的两周中,苏联承认新中国带来国际社会的巨震,国际社会聚焦对新中国的外交承认问题,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纷纷同新中国建交,英法美等国家则谨慎研究对新中国的承认问题。至1949年底,包括苏联在内与新中国建交的国家就达10个,主要是社会主义阵营国家。这彻底粉碎了当时西方某些敌对势力和蒋介石试图依靠美国孤立新中国的图谋。中国共产党不断扩大与承认新中国的国家建立外交关系,也与暂时没有外交关系的资本主义国家建立商贸关系,有利于服务新中国的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
历史意义
中苏建交同日,周恩来致电葛罗米柯,对苏联成为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个友邦表示无限的欣慰,欢迎两国立即建立外交关系并互派大使。新华社当天发表了毛泽东亲自起草的新闻稿。中方对中苏两国迅速建交的欣喜与满意之情不言而喻。苏联是第一个承认新中国并与新中国建交的国家,之后三个月,先后有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匈牙利、朝鲜等11个国家同新中国建立了外交关系。新中国从此走上世界舞台,翻开了外交史上崭新的一页。